據(jù)
英國邊境署(UKBA)消息,5月10日發(fā)布的《犯罪與法院草案》中規(guī)定,將取消探親
簽證申請者的完整上訴權。
在獲得國會批準和女王御準后,相關變化將于2014年之前實施。屆時,被拒簽的申請者,仍將能夠以有限的人權或種族歧視理由提出上訴。
邊境署表示,在2012年6月還將引入行政立法,收緊探親簽證上訴中對家庭和擔保人的定義。在獲得國會通過后,這些變化將于2012年7月實施。
根據(jù)新政策,申請訪問同輩表親、叔伯、姑姨或者侄子(女)的申請者將不再擁有完整上訴權。
此外,如果申請者想要使用上訴權,他(她)所訪問的在英親屬還必須擁有英國永居、庇護或人道主義保護的身份。
當然,這些變化只影響那些申請?zhí)接H簽證被拒的人士。目前政府還沒有對哪些人士有資格通過訪問簽證來英的規(guī)定進行改革,真正的游客依然受到歡迎。
據(jù)悉,在2011年7月至10月之間,英國內政部就探親簽證被拒人士是否應該擁有完整的上訴權進行了公眾咨詢。
其中39%的受訪者認為該簽證類別下的完整上訴權不應被保留,28%的受訪者認為應該保留,而另外33%的受訪者則沒有發(fā)表評論。
獨立總調查官將繼續(xù)對申請者沒有完整上訴權的簽證拒簽情況進行調查,英國邊境署將根據(jù)這些反饋結果來改進簽證申請和決策的程序。
此外,根據(jù)2011年家庭移民咨詢而做出的更多變革將在適當?shù)臅r候宣布。
除了規(guī)定取消家庭探親簽證的完整上訴權,《犯罪與法院草案》還包括了與英國邊境署及其他權力機構的調查相關的條款。